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,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,提高合同管理水平,根据市国资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《市属企业合同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方案》的通知有关要求,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各部室、全资控股权属公司开展合同管理情况检查。
本次检查采取自行检查的方式进行,主要对截至2024年4月30日已签订并正处于履约过程中的工程类、投资类、担保类、债权类、债务类、资产购置出租转让类、材料采购类、服务采购类、销售类等合同,围绕合同管理制度情况、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、合同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。截至目前,集团公司及26家全资控股权属公司已按照《通知》要求完成自查,涉及合同共计1100余份。
通过此次专项检查,提高了内控管理水平,规范了集团的合同管理,提升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,为集团公司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及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